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130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兴宁市民政局计划财务股原负责人陈建萍违规收受礼金、公款旅游、公款宴请等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7年3月,陈建萍在任兴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期间,违规收受工程老板罗某所送的红包礼金合计8000元;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共计224560元,用于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超标准公款宴请。陈建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陈建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二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蕉岭县委统战部原副部长付华艺违规接待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付华艺在任蕉岭县广福镇党委书记期间,在镇政府账目中套取公款132598元用于违规接待等支出。其中,付华艺用公款支付本应由其个人负担的接待费用11400元。2017年1月间,付华艺以春节补助的名义,违规给时任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等16人发放补助合计47000元。其中,付华艺本人领取了4000元。付华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付华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大埔县西河镇漳溪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君虎等2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2019年,西河镇漳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朱君虎,居委会原主任曾国辉等2人违规组织部分党员家属和群众(均为非党员)到江西省红色旅游景区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将本应由部分党员家属和群众自费的8014元在居委账中报销,变相公款旅游。2021年4月,朱君虎、曾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缴。

四、五华县棉洋镇平安村原第一书记谢广春擅自将上级下拨的资金用于宴请他人的问题

2016年12月,时任棉洋镇平安村第一书记的谢广春,将五华县公路局下拨的“公路维修款”20000元用于支付个人接待和宴请的费用。谢广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谢广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4起案例中,有的利用手中权力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将个人宴请开支用公款支付;有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巧立名目,变相公款旅游。这些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越是临近节点,越要坚持从严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伟力,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把纠治“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毫不妥协、寸步不让。紧盯违规公款购买和收送月饼等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餐饮浪费、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紧盯地方换届可能存在的违规吃喝、送礼等歪风,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有关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