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问责情况
挪用扶贫款购买公车 广东问责一批扶贫资金监管失职失责者
发布时间:2018-02-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135

    去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92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7人。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扶贫办因违规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公务接待、购买公车等问题,3名县领导被问责。这是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的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之一。去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在严惩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照扶贫工作责任链,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92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7人。
    2012年至2015年期间,乳源县扶贫办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经费201.62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84.2万元、购买公务用车15.35万元、外出参观考察13.75万元。县委、县政府履职不到位,对该县扶贫办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和扶贫工作经费问题失察。去年12月,韶关市纪委给予乳源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志聪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处理,给予乳源县委常委简连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乳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明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的其他典型案例有:
     2012年至2016年期间,兴宁市水口镇洋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雨和其他村干部,违规指定他人承包主村道硬底化工程、围龙屋和文体广场工程等项目共计346.7万元;虚报工程项目,伪造会计凭证,骗取扶贫资金55万元。水口镇党委、政府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洋槐村扶贫项目把关不严、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梅州市纪委给予兴宁市副市长朱志勇(时任水口镇党委书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处理。
2016年期间,揭阳市揭西县上砂镇上林村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修建水利工程后,擅自将余款3.64万元用于他处;东园镇桃围村中洲村民小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扩建村道后,擅自将余款6.16万元用于他处。县政府2016年全年未召开有关会议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研究。2017年12月,揭阳市纪委给予揭西县委副书记、县长杜光亮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处理,给予揭西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蔡明专(时任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分管农口工作)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钟落潭镇米岗村村委会在未办理立项、财政投资评审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市级扶贫“双到”资金和区镇两级帮扶资金共392.5万元进行该村旧会堂改造工程建设,建成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钟落潭镇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办主要领导对米岗村旧会堂改造项目的指导检查不到位,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不严格。2017年9月,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给予时任钟落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扶贫办主任庄文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