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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先进”蜕变成“蛀虫”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973

他曾兢兢业业,带领村民脱贫致富,为村里和个人赢得了多项荣誉;然而,随着上级下拨的扶贫资金逐渐增多,他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应该“有所回报”,于是私欲膨胀,动起了歪脑筋,终酿苦果——王建奇,男,1969年1月出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古城镇田壕村人,2003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田壕村党支部书记。

上任之初,王建奇每天马不停蹄,落实帮扶政策,帮扶110户村民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落实中南部饮水工程进村入户。通过坚持不懈努力为村里赢得了“先进基层党组织”“劳务产业先进集体第一名”“草畜产业第一名”等荣誉。王建奇个人也被评为“全市扶贫开发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爱岗敬业好村官”等,可谓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14年,田壕村被确定为全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示范村和考核销号村。作为党支部书记的王建奇本应趁热打铁继续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但是,作为一名脱贫一线的共产党员、“领头羊”,他没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到为群众谋利干事当中,而是为自己谋取私利,自甘堕落,蜕变成一条“蛀虫”。

初玩伎俩尝“甜头”

2012年,由于田壕村会计一职空缺找不到合适人选,王建奇便兼任起了村会计。他既要协调处理全村的大小事务,又要统计发放各种涉农资金。这段时间,王建奇学习少了,反思少了,离纪律的约束越来越远,很多事情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随着扶贫项目资金越来越多,他经手的钱物也越来越多,私欲也一天天地膨胀起来。

2014年,田壕村分别实施了闽宁协作发展基金扶持到户项目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到户项目。两个项目均在当年后半年进行了验收兑付。每天看着打到农民账户中的扶贫款,已经搬至县城居住的王建奇心里痒痒了,把党的纪律规矩抛在了脑后,打起了项目资金的歪主意,在没有实际建造砖结构围墙的情况下,虚报骗取人居环境改善围墙项目资金7000元。初玩伎俩的王建奇,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从此打开了贪欲的闸门。

贪欲作祟频伸手

在王建奇看来,作为一名村干部,自己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工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再说了,从项目中套一点、捞一点,反正没从老百姓的口中“掐食”,充其量也只是个小节问题,算不上贪腐。正是因为他这种观念作祟,让他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促进贫困乡村产业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彭阳县制定了《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基础母畜补栏、暖棚建设、青贮池建设……”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各种扶贫项目资金便在王建奇的脑海中萦绕,第一次尝到套取资金的“甜头”挥之不去,让他来不及细读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来不及落实“对到村、到户扶持项目、资金要实行公示制,接受村民监督……”的要求。

紧接着,王建奇便以其弟王某某名义冒名顶替,虚报养牛牛棚项目,骗取基础母畜补栏项目补助资金8000元;骗取标准暖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000元;骗取贮草池建造项目补助、贮草补助款1000元。短短两年时间里,王建奇虚报骗取的国家扶贫项目资金达到了2.5万元。

破纪违法受惩处

“田壕村村支书……扶贫项目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扶贫款。田壕村村民们盼望上级相关部门尽快派人彻查村支书王建奇违法犯罪事实,将其绳之以法。”田壕村多名村民一纸举报信,表达了对王建奇这个身边“苍蝇”的强烈愤恨。彭阳县纪委高度重视,组建调查组深入细致调查,查清了王建奇的违纪事实。县纪委给予王建奇开除党籍处分,收缴王建奇违纪资金2.5万元上缴县财政。王建奇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建奇为了个人私利,不惜以身试纪,利用手中的权力,套取国家的扶贫项目资金,损坏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