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发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绍兴,是基层治理的一面光辉旗帜,其坚持党建引领、紧紧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理论和实践精髓,随着时代发展一直历久弥新,极富生命力。在新时代,将“枫桥经验”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对于积极探索实践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新路径,推动基层监督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紧紧围绕党建引领这个“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强化基层监督。党建引领是“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更加突出党的领导,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做实基层纪检监察监督,首先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建引领贯穿于基层监督全过程,进而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以扎实有效的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构建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不断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比如,绍兴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各级纪委监委履责尽责,统筹力量、联动发力、夯实基础,通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量身定制信访调查、问题线索处置、“四种形态”运用等 “操作指引”,专兼结合配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有力解决了主体责任层层递减、基层监督职责不清、力量不足等问题。
牢牢把握从源头抓起这个“枫桥经验”的实践精髓强化基层监督。源头治理、抓早抓小,是“枫桥经验”的重要方法论,与基层监督治理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这启示我们,要立足抓早抓小抓源头,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将纪检监察机关自上而下的专责监督与“枫桥经验”蕴含的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比如,绍兴市以“四级联动”为牵引,标准化、协同化、信息化、网格化“四化并举”,市级抓统筹、定规范、强指导;县级成立片区协调小组,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片区协作机制,协同开展办信办案、交叉检查、联动监督;镇级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信息平台,依托大数据开展精准监督,提高日常监督和执纪执法能力;村级布设监督网格,“一村一格”“一镇一网”,全面消除基层监督空白,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力解决了基层监督质效不高、执纪乏力、刚性不足等问题,使基层监督由原来伸出去的“一根手指”,变成了有力握紧的“一只拳头”。实践证明,推动“枫桥经验”在基层监督领域创造性运用,关键要发挥好组织优势和系统作用,推动市、县、乡、村上下贯通,机关、派驻、巡察左右衔接,织密监督网络,扎紧监督篱笆,形成基层监督的强大合力,增强基层监督的综合效能,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巷阡陌”。
时时盯住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条“枫桥经验”的生命线强化基层监督。“枫桥经验”是基层治理领域运用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具体问题的实践典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其核心要义,也是最重要的生命线。把“枫桥经验”融入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时时盯住群众关注的问题、身边的小事琐事难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件一件督促解决好,让老百姓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感到纪检监察监督就在身边。在实践中,绍兴市全覆盖建成村级监察联络站,组建监察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片区协作、平台监督、监察联络站等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使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能够及时被发现、查处。此外,加强基层监督,还必须让群众成为监督公权力的主体,让群众理解并参与监督、适应监督、习惯监督,真正把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好,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监督治理是一个全新的、富有创造力的重大实践课题。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努力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治理效能和独特优势。(陈灿 作者系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