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按照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7个镇共9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现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公开如下:
一、高陂镇黄泥凹村、古田村、大塘坝村、三岗村、陂寨村、五家輋村、桃花村、平原村、红星村、三洲村、代富村、渡头村、陶溪村、古西村、黄坑村、培美村、古埜村、尧溪村、银滩村、党溪村、赤山村、岩霞村、九龙村、稼社村、坪溪村、埔田村、黄塘村、乌槎村、古东村、逆流村、罗基村、赤坑村、高陂社区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村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差;一些村重村务轻党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村监委选人不当,履行村务监督职责不力;有些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报销不合理支出,巧立名目滥发补助;部分村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严格;有的村扶贫资金管理不善,个别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或违规领取惠民资金。
二、光德镇上礤村、上漳村、澄坑村、下漳村、九社村、富岭村、上澄村、砂坪村、雷锋村、光德社区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村党支部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些重要事项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支委补选程序不合规;村监委履行村务监督职责缺位,部分村民小组长违规担任村监委会成员;有些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未履行规定程序,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资金管理存在廉洁隐患。
三、桃源镇新东村、上墩村、桃星村、桃锋村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未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个别村党建工作不严实,支委补选程序不合规,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部分村工程项目建设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村的村民小组惠民资金未分到户。
四、青溪镇虎市村、桃林村、溪口村、长丰村、蕉坑村、青溪村、铲坑村、祝丰村、青华村、上坪砂村、下坪砂村、青丰村、河背村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村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议事决策事项不具体;党建工作虚化淡化,“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有些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到位,工程资金管理存在风险;一些村干部作风不严实,工作不够落实。
五、洲瑞镇赤水村、陂营村、华光村、下营村、葵坪村、南村村、嶂岸村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些村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党建工作不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外出党员管理缺失,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有些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土地确权、违法用地管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工作不够落实,个别村存在非法采砂现象;一些村违规发放补助,村监委履职不力,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六、银江镇河口村、坑口村、银村村、冠山村、礤头村、李子坪村、胜坑村、坪上村、车上村、昆仑村、坑头村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些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村务公开不透明;部分村“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未正常开展,外出党员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工作不够落实,土地确权工作不够严谨,村监委会履职不到位;有些村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助;一些村财务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七、三河镇梓里村、良江村、白石村、小坑村、汇东村、旧寨村、余里村、源坑村、陈金村、三河社区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村“两委”班子不够团结,责任心不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环境卫生工作不够落实,“三清三拆三整治”、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工作矛盾突出;一些村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落实,执行议事决策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外出党员管理缺失;部分村监委会履职不力,个别村监委主任违规领取补助;一些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贴补助;有些村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管理不到位,财务报销手续不严,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