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大埔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4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13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黄增国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对上一轮巡察以及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推动“百千万工程”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存在短板弱项,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有的推动医药卫生改革力度不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仍有差距;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落实将严的基调一贯到底要求不严格;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讲政治的体现,是促发展的需要,是转作风的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抓巡察整改工作,拿出旗帜鲜明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要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抓一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治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