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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135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纪委监委决定敦促全县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含村、社区干部)限期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或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的,将依纪依法从轻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问题,或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将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552312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大埔县纪委

大埔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