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来源:大埔县纪委  浏览次数:9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撰写大埔县监察局(以下简称县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6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监察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6年,县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规,以依法行政、便民高效、客观真实为基本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监察局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干部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二)加强载体建设。改版大埔纪检监察网站,在原有综合要闻、本地信息栏目基础上增加工作动态、图片传真、文献资料、廉政教育,链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栏目等,并进行及时更新,链接省纪委南粤清风网和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与上级纪委网站有效对接。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借助科技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主要是拓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完善农村党廉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建设,增强了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加强规范管理。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凡是需要向外公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纳入公开范围,真正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地公开;凡是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县监察局主要通过大埔纪检监察网站、大埔电视台、《梅州纪检监察信息》、《梅州日报》、《万川清风》纪检内刊以及县纪委监察局宣传栏和其他公共场所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大埔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在大埔纪检监察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0条,其中,综合要闻85条,本地信息3条,工作动态33条,图片传真14幅,文献资料14条,廉政教育43条,信息公开5条,监督曝光3条。

(二)通过《梅州纪检监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共向市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57条,在《梅州纪检监察信息》发表信息12条。

(三)通过传统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共在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表反腐倡廉标题的文章和报道62篇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表4篇,省级媒体16篇,市级媒体42篇。

(四)通过公共场所发布公开信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五虎山“廉”文化生态园更新正气歌墙宣传栏内容,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张贴信访举报内容、流程以及公布举报电话,在湖寮镇葵坑村和茶阳镇金山公园廉文化教育基地设立廉洁文化宣传栏、完善清风亭等,方便干部群众了解党纪条规、勤廉典型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县监察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县监察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县监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和规范,载体建设和制度有待完善和提高等。2017年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对大埔纪检监察网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本县其他部门和兄弟县(市、区)监察局工作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科技应用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权力公开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拓展电子监察综合平台,运用科技手段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好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大埔县监察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