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大埔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580

中共大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大埔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设立13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宣传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派驻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12个、派出机构1个;直属单位1个,即:大埔县廉政教育中心。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不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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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宣传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国家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等。

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室: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依纪依法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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