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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正风反腐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04  来源:大埔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796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西河镇车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样华等村干部套取工程资金私分问题

2015年4月,张样华伙同时任村“两委”干部赖奎芳、谢玉梅等人,通过虚列工程项目、制作虚假凭证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合计5.5万元并私分。2020年6月,张样华和赖奎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玉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回。

二、大东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杨剑锋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20年1月25日,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后,杨剑锋无视防控工作严峻性和上级明令禁止的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并在酒后当众辱骂一名卫生院职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杨剑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处分。

三、县林业局原林政股股长邬营选等4名干部对滥伐林木监管不力问题

2012年至2014年期间,房某福和李某华分别在银江镇两个山场滥伐桉树林木,造成国家森林资源损失折合人民币689.852万元。县林业局原林政股股长邬营选等4名相关干部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林业资源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2月,邬营选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县林业局原森林资源管理监察队队长郑仓云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另2名监察队队员受到诫勉处理。

以上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从严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诫,自觉加强学习,增强纪律意识,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放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兑现党对人民庄严承诺的高度来认识和落实,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充分运用“七看”工作法和问责“六字诀”,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标本兼治,促进各部门各行业长效常治,实现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得到全面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