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十几年的村委会出纳,没想到最终却为这点‘小便宜’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真是悔不当初啊!”在镇纪委,凤翔村出纳老范讲起自己的违纪经过,后悔不已。
三个月前,镇纪委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线索专项排查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称凤翔村村委会公布村集体账户收支情况不及时,账户资金流水公示不详细,存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的问题。对于这种公然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的行为,镇纪委不敢怠慢,迅速组织工作小组开展调查。
在凤翔村,接待我们的是有着多年财会工作经验的出纳老范。面对我们的提问,老范对答如流。关于公布收支情况不及时的问题,他解释说是忙着换届选举,一时抽不出时间处理,听上去也有几分道理。对于公示不详细、违规使用集体资金,他矢口否认。看着他自信的眼神,我的心里犯起了嘀咕:难道举报信里反映的问题有误?
为了稳妥起见,第二天,我们对凤翔村的村账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这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2016年12月,村集体开出了一张一万多元的鱼塘租金收据,而现金直到2017年12月份才入帐。
带着疑问,我们立刻到银行查阅了老范的个人资金账户流水,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巧合”:就在一万多元鱼塘租金收据开出的第二天,老范的个人账户上就有一笔与租金金额完全相同的现金进账,而2017年12月集体账户收到的那笔一万多元的现金,也是从老范账户转出的。
我们第二次找到老范询问时,他显然没有了之前的自信,特别是在那笔鱼塘租金收取的问题上,他含糊其辞,始终不能自圆其说。当我们把老范个人账户的流水清单和村集体账户现金进出记录等材料摊到桌面上后,他立刻慌了神。
“这……这应该问题不大吧?我当时是养猪需要资金周转,所以就……”老范小声地回答。
“所以你就挪用村集体资金,所以你就拖延公示,所以你就隐瞒村集体资金账户收支明细?”镇纪委梁书记严肃地质问。
“但是,但是我最后都还给村委会了呀,而且也才一万多块钱。”老范还在为自己辩解。
“老范,你口口声声说自己的是老同志、老出纳,难道不清楚集体资金管理的规定吗?别说是一万多,就是一块钱,你也不能挪用啊。”梁书记语重心长地说。
听梁书记这么一说,老范终于低下了头,“我错了,我真不该动这个‘小心思’啊……”
一个月后,老范被镇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凤翔村对“三资”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完善,集体资金收支和公开工作走上了正轨。在镇纪委的督导下,全镇各村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体资金管理漏洞的整改,资金收支、账目公示工作也越来越规范了。
集体资金管理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村委财务人员是集体的“管家”,一定要知规守纪,决不能动歪脑筋、打“小算盘”,逾越纪律和法律的红线。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紧盯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斩断伸向集体“奶酪”的黑手,确保集体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实处。(四会市迳口镇纪委 邓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