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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跟进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695

      近日,在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莲花水库河岸边,20亩格桑花错落有致,绚丽多姿,汇成一片紫色的花海。

  “去年开春时,这里还是一个较为明显的水土流失斑块。”大同镇纪委书记黄思群介绍,库区周边改植的枫香、木荷等阔叶林长势良好,初步形成水源涵养林,生态治理释放发展效能,带动当地创收20余万元。

  从“斑块”变“花海”,昔日水土流失地成为乡村振兴“网红”地,黄思群说,当中也有镇纪委贡献的一份力量。一年来,镇纪委紧盯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推动林业、水保等部门强化水土流失精准治理深层治理,让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龙岩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围绕“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立足职能职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指导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细化梳理6个方面26项监督责任清单;推动武平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武平林改监督方案,对林改、乡村振兴2大类7项重点内容进行专项监督,以监督“闭环”推动闽西老区绿色崛起。

  在龙岩市新罗区紫金山,春暖风和,山清水碧,芳草如茵,这座生机勃勃的近郊公园,几年前还曾是一片污染严重的废弃矿山。

  “以前,进家门就能看见一层黑乎乎的灰,矿山关了后,工人们都散了,村民不断外迁,农田荒废,村里越来越没有人气。”在矿区附近下洋村居住的60多岁村民老杨回忆说,这里曾是远近闻名的煤矿产区,矿山废弃后只留下满目疮痍。

  经过深入调研,新罗区纪委监委牵头“1+X”职能部门,在全区开展废弃矿山专项整治,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对生态环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监管不力等问题坚决严肃查处。2020年,新罗区共查处涉及生态环保领域问题5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

  在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矿区进行拉网式清查和整治,回填种植、改良土壤等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占地3680亩的废弃矿山发展成为怡情养心的城市“后花园”,再造开放式公园绿地2100亩,建成60亩人工湖和近百亩的花海公园,成为集观光、娱乐、休闲、雅居于一体的国家3A级景区,带动当地村民年平均增收8万余元。

  “外迁的村民现在不断回流,还吸引不少城里人到我们这里落户安家。”老杨说,观光热潮带动村里旅游产业发展,他也自己办起了家庭农场,种植了12亩木槿花,去年收入超过10万元。(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